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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房申请条件应适度扩大
发布时间: 2012/5/17 热度: 5745 

保障房申请条件应适度扩大

 

刚性需求集中释放之时,保障性住房却遭遇了尴尬的“寒冷”,申请条件与购买能力的不匹配,让这项本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保障的工程成为“镜中花水中月”。大量闲置的已建成住宅和更多正在建设的政策性住房,考验着政府的资金链,也焦灼着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之心。

 

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,保障房价格依然偏高,他们根本负担不起,而有经济能力的购房者又不具备购买资格,这让保障房陷入了“有资格的买不起,买得起的没资格”的二难境地。笔者以为,既然“十二五”期间计划将保障房的覆盖范围扩大至20%,那么,保障房的申请条件也应适度扩大,形成与之匹配的申请规模与购买能力。这方面,上海已然走在前面。

 

上海计划推出的保障房新政,其核心目标是将更多保障房快速消化,以回笼政府和承建保障房的国资企业的建设资金。推动四大保障房类型(廉租房、公租房、共有产权房和动迁安置房)相互转换,让更多保障房有进入销售市场的可能。

 

去年上海新建及筹措保障性住房超过26万套,但审核后有资格购买保障房的家庭总数只有数万户。除去廉租和公租房项目外,上海未来将有超过20万套可售型保障性住房面临销售难题,承担投资任务的地方政府和相关国有企业都沉淀了巨额资金。

 

为盘活这些资产,降低准入门槛成为必须的选择。4月中旬,上海市下发了一份通知,明确将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,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受益面。

 

目前,我国不少地方对保障房申请者的住房、收入等有严格要求,“十二五”对保障房建设的规划,大大改变了商品房一统天下的格局。然而,保障房建设计划量的提升,并没有推动各地对保障房申请条件的更改。随着商品房价近年来的走高,保障性住房的价格也被一路推高,很多房价已经超出原申请条件人的购买能力,于是形成了申请人无房可选,而已建成的住宅却无人问津。

 

资金困难是大体量的保障房建设之初即被提出的,然而,从目前来看,资金的困难不仅出现在筹措环节,回流速度缓慢也很棘手。此情景之下,保障房申请条件的扩大应尽早提上日程。

(网易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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